契约条款影响债券价格吗?--基于中国公司债市场的经验研究
本文从公司债券契约中特殊条款的法律属性出发,考虑到债券契约条款在债券整个存续期内对债权人的保护,通过从公司债券二级市场中的市场价格剥离出信用价差和非信用价差,同时结合债券市场价格的总价差,利用Fama-Macbeth回归方法,分析了债券契约条款对债券市场价格的影响途径与影响程度。实证结果表明:债券契约条款由于规避了债券在未来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降低了债券的信用风险,从而能够有效降低债券的信用价差;但同时由于中国公司债券市场正处于建设初期,各种法律法规随时可能出台,债券投资者相对于发债公司,处于信息劣势,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订立更多的契约条款使得债权人可能会考虑发债主体存在隐藏信息的动机,因此,更多的契约条款可能反而会给债券投资者传递不良的信号,进而引起非信用价差增大;而总价差主要由信用价差与非信用价差构成,通过正负两个方向上的较量,由于债券契约条款对信用价差的影响程度甚于对非信用价差的影响程度,所以最终使得债券契约条款同样能够有效降低总价差。与此同时,债券评级是投资者最为关注的指标之一,较高的债券评级有利于降低债券的价差,提高债券的市场价格;而发债主体的成长能力越强,预示着公司未来的波动越大,对公司股东有利但对债权人不利,因此公司成长性的提高会促使债券的价差增加,债券价格下降;此外,发债主体的股权越集中,大股东则越有动力和激励监督管理层,降低公司的代理成本,增加公司价值,进而债券面临的风险整体下降,导致债券的价差显著下降。
公司债券 契约条款 市场价格 权益保护
史永东 田渊博
东北财经大学应用金融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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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