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民国时期高等学校招生的组织机构研究

以往研究较少涉及民国时期的高等学校招生组织机构.本文通过考察民国时期高校内外各类与招生活动有关组织机构的基本设置、职权划分、实际地位和作用及主次关系,试图弄清民国高校招生机构的整体组织架构及其制度效应,以总结历史经验,为当今高校招生的组织机构改革提供借鉴.首先从高校的角度来说,由于其自身难以真正享有自主录取新生的权利,也就自然不愿意担负相应的责任,即使录取的新生实际的素质不高,高校也不能担负主要的责任,即使其培养的学生毕业时没有真才实学,高校似乎也完全有理由推卸相当部分责任。再次,从教师的角度来说,由于难以享受“得英才而教育之”的快乐,即使将来学生不成才不成器,有关教师也可以合理地将责任推卸给招生环节,因为学生不是本校招生机构招收进来的。在此情景下,对于不少教师来说,由于“教非愿教”,其教学效果自然比不上“教所愿教”。进而从学生的角度来说,由于多数人难以真正实现自己的第一志愿,在报考入学时没有太多的选择权,多数人只能被动地接受安排进入相关的学校、专业并向往往不是自己最乐意受教的教师学习,其学习效果自然会大打折扣,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往往难以成为真正的优秀创新人才。如此,不少学子们是“学非愿学”,其负面影响是不可小视。最后笔者指出在此情形之下,中央政府试图通过实行统一的高校招生与录取制度来达到选拔人才的目标自然也难以实现,并有可能会造成恶性循环,甚至危及整个教育制度。这样就造成了高校、考生及中央政府三方利益都很可能受损的局面。由此可见,不合理的招生制度有可能是败坏整个教育的罪魁祸首之一。

高等院校 招生管理 组织架构 民国时期

肖黎明

赣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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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