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教育研究的意识形态”可接受性”
本文在界定意识形态概念的基础上,对我国当下围绕新课程改革而产生理论分歧背后的意识形态批评诸相作一分析,旨在表明教育研究者欲使自己的研究有助于知识的有效增长,就必须对身处其中的种种社会意识形态保持一份清醒的自我意识,通过自我指涉式的自觉反思来直面意识形态对学术研究的可接受性问题。
教育事业 课程改革 意识形态 理论体系
刘猛
江苏省常州市育英路2号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教育学院,213001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00-306
2007-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