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新公共管理思潮下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法律问题研究

提要:新公共管理主张政府应该以服务取代导航,强调民主行政、市民社会的重要性。相关研 究也发现过往的政府再造运动呈现使用市场模型多于政治社会模型,强调顾客多于市民、过于 强调企业精神管理的光环,因而呼吁应环顾政治与社会面的公共精神与公共参与的问题。针对 治理需求与治理能力之失衡所导致的信任背叛危机,需要从手段的多样性、观念的创新性來调 整,而不仅止于政府内部行政革新与流程再造的窠臼。当前社会管理的日益增加,逐步呈现多 元化与复杂化,在新公共管理的思潮下,公民参与社会管理已经成为趋势。虽然我国公民参与 社会管理已经成为普遍的现象;然而,目前却没有一部法律、法规规范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相 关法律问题,严重违反依法行政和法律保留原则。当前我国法制化日程的推进,强调行政执法 规范化是依法治国的必要条件,随着《行政强制法》的出台,公民参与社会管理已经有了初步 的法理基础。未来在《行政程序法》立法中,也应重视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相关行政程序问题。

新公共管理公民参与社会管理公民化NPM

陈铭聪

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 215006

国内会议

第五届“管理学在中国”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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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