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教育:为了人的幸福与发展

  幸福是教育的目的。问题是我国教育理论一直认定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教育目的,这就出现两种教育目的之争。教育目的应从过程与结果两方面对教育要达到的理想境界进行规定。因此,教育目的由儿童幸福与全面发展构成,前者描述过程,后者规定结果,两者都具有独立的价值,不分主次,却又相互补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这种新教育目的有别于只指向结果的传统教育目的,也不同于指向过程的杜威教育理论,它是对两者的综合与超越。

教育目的 幸福感 人才培养 理论创新

熊华生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分会教育基本理论专业委员会第十一届学术年会

西安

中文

196-199

2007-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