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生的幸福奠基:基于学生受教育权的思考
学生本身是人,也是公民和受教育者,这是学生的本质属性和最基本的社会地位,确保学生法律赋予的权利不受侵犯,满足学生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是学生幸福的基础,是学生幸福的应有之意。在义务教育条件严重落后,甚至受教育机会也无法保障的环境下,学生幸福无从谈起。采取相应措施,从根本上保护学生的基本权利,让学生拥有均等的受教育条件,才能为学生的幸福奠基。
义务教育 受教育权 幸福感 权利保护
余少华
广州大学 510006
国内会议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分会教育基本理论专业委员会第十一届学术年会
西安
中文
387-391
2007-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