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问题研究

  劳动合同法通过赋予劳动者直接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方式,较好解决了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但是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双倍工资的性质、支付标准以及特殊情况下双倍工资的支付问题认识不统一。本文提出,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因违法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设立的惩罚性赔偿措施,但并不属于赔偿金;补签、倒签劳动合同,以及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同样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书面劳动合同 工资制度 赔偿责任

肖胜方 刘继承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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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二O一一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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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56

2012-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