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合法退回派遣工探析
劳动合同法对用工单位退回被派遣劳动者规定得不全面。对用工单位是否可以和劳务派遣单位约定退回情形,劳动合同法未作禁止性规定。本文认为: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可以协议约定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劳务派遣三方关系的本质决定了用工单位在结束劳动力的使用方面所受到的限制不应当高于标准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所受到的限制。
劳动合同法 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 合同解除 赔偿责任
刘瑛
北京联合大学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65-270
2012-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