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判断与责任承担--从劳动争议审判实践的视角分析

  竞业禁止协议涉及到劳动者的就业权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竞业禁止协议效力判断应该坚持在优先保护劳动权的基础上尊重用人单位合法利益的原则,具体可从竞业禁止的目的、对象、范围、期限、补偿标准加以判断。由于《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制度规定的较为简略,这种法律漏洞如何填补因而成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官所必须面对的难题。本文试图从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实践出发,尝试对上述问题进行解答,希望能为司法同仁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并求证于大方之家。

劳动合同法 劳动争议 竞业禁止协议 法律效力 违约责任

李盛荣 胡高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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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二O一一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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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480

2012-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