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对话”与“责任”:当代中国教育伦理重构应有的两个向度

  中国教育伦理要使其所涵涉的主题、诉求和旨趣打上“时代性”烙印与获致“当代性”标识,从而实现自身在当代的重构,应该以“对话”与“责任”为其基本向度,具体言之,一是在“对话”向度中实现自身从“依凭权力机制自上而下的教育伦理立法”转向“社会主体民主化的教育伦理建构”,从“教育专家的伦理独白”转向“公众与教育专家的平等对话”,从“以教育者为中心的教育人伦结构”转向“教育者与受教者和谐互动的教育伦常秩序”;二是在“责任”向度中实现自身从“自为性责任主体”转向“为他性责任主体”,从“成材之教的责任承担”转向“成人之育的责任承诺”,从“学术责任的应答”转向“社会责任的担当”。

当代中国 教育伦理 制度重构 社会责任

胡军良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2

国内会议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哲学专业委员会第十五届学术年会

济南

中文

360-366

2010-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