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制度的启示

目的:为我国建立不良反应救济制度提供参考。 方法:分析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关于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制度的具体规定与做法,探讨其对我国药品安全的启示。 结论:借鉴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制度,对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救济制度的构建提出建议。

药品不良反应 救济制度 日本政府 台湾地区 药品安全

张丽丽 褚淑贞

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江苏南京 211198

国内会议

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年会(2007)暨“保障药品安全,和谐医药发展”论坛

江苏泰州

中文

294-298

2007-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