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劣药判定的基本法律依据及相关问题探讨

目的:为按劣药论处制度的有效实现提供立法修改建议。 方法:本文对我国《药品管理法》中劣药判定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分析了劣药法定定义及按劣药论处制度存在的问题。 结果与结论:提出了劣药定义的修改建议,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三种生产劣药行为法律处理难题,提出完善按劣药论处制度的立法建议。

劣药 按劣药论处 药品管理法

于培明 李浩娜 沙启营

河南大学药学院,河南开封 475001 普生药业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 467000 菏泽医药职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山东菏泽 274000

国内会议

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年会(2007)暨“保障药品安全,和谐医药发展”论坛

江苏泰州

中文

26-29

2007-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