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与法国药物警戒机构设置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目的:为我国建立药物警戒系统的机构设置方面提出一些建议。 方法:对美国和法国这两个药物警戒系统建立得比较完善的国家的药物警戒机构设置进行研究与比较。 结果:美国与法国的药物警戒机构设置分别属于中央系统和地方系统,两种系统虽然各有其优点与缺陷,但都有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之处。 结论:我国要建立药物警戒体系的机构需要在组织体系、交流沟通、经费来源及信息技术等方面多加完善与改进。
药物警戒 机构设置 组织体系 美国 法国
马爱霞 吴抒艺 王越 徐厚明
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江苏南京 210009 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江苏南京 210000
国内会议
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年会(2007)暨“保障药品安全,和谐医药发展”论坛
江苏泰州
中文
9-15
2007-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