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中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利益分配研究

本文通过模型推导和实证分析探讨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利益分配状况,并考察影响实际对价水平的深层次因素。结果发现,流通股股东接受的最小对价与“股改后的股价成反比,非流通股股东接受的最大对价水平与公司非流通股比重和“股改后的股价均成正比,而与“股改前的公司非流通股价格成反比;市场均分对价水平与非流通股比重和“股改前的股价成正比,与非流通股价格和“股改结束后的股价成反比,而名义均分对价水平与非流通股比重和“股改前的股价成正比,与非流通股价格成反比;在完成“股改的公司中,大部分样本公司的两类股东在“股改中获得增量收益、实现“双赢,“股改中绝大部分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实际支付对价水平低于市场均分对价和名义均分对价,在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均获得增量收益的公司中,由于非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增量收益高于流通股股东,致使“股改的增量收益未能在两类股东间均分;非流通股比重、非流通股转成流通股份额、公司规模和行业是影响上市公司“股改实际对价水平的重要因素,而流通性溢价、公司业绩、公司成长性和公司偿债能力等因素在上市公司“股改过程中并未被充分考虑,流通股股东的相对博弈能力较低,未能在实际对价水平的确定上起到关键性作用。最后,本文根据研究结论对未来其他拟“股改的公司提出相关建议。

股权分置改革 两类股东 对价 利益分配

赵俊强 廖士光

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200052

国际会议

2006年中国国际金融年会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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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