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投融资平台监管之法律进路
长期的金融抑制和金融垄断政策使得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要路径的小微融资困境难以缓解,“互联网+”背景下金融脱媒得以实现,以互联网金融平台为载体的小微企业投融资一体化得以形成.结合我国当前的发展困境和监管现状,须从法律监管的设计入手予以化解.一是法治理念上的价值平衡;二是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模式;三是建立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四是构建统一的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服务体系,继续修正和完善已有的监管政策,以实现对互联网投融资平台的有效监管和发展推动.
投融资活动 互联网平台 立法模式 监管制度 个人信息安全 信用信息服务体系
彭晓娟
信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河南信阳464000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969-973
201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