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思股权众筹的裁判逻辑
在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诺米多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案件中,北京市一中院充满了司法能动主义的裁判结果极大推动了我国股权众筹发展.股权众筹融资行为的实质是一种证券发行,应当受到《证券法》的规制与调整.《合同法》与《证券法》的立法目的不同,导致两种裁判逻辑下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有所差异,后者更加倾向于保护投资者.此外,由中介平台代为起诉发行人似乎成为一条应对证券集团诉讼制度缺失的可选路径.
证券法 股权众筹 归责原则 举证责任
杨硕
吉林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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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1006
201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