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商事合同的立法问题--以民法典合同法编为视角

我国民法典合同法编的编纂工作已经启动,坚持过去的民商合一的模式并不能科学、合理地界定民事合同与商事合同的区别,在使民法典合同法编难以保持自身本位的同时,也不能针对商事合同的特殊性进行有效规制.因此,在承认民商分立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民法典合同法编在内容上应当适度增减,增加事关民事的法律规范而减少商事合同的相关规范,商事合同应当与管制性法律结合独立成法,从而建立更为合理与科学的适度的民商分立法律体系.

民法典 商事合同 立法模式

王秉乾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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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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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106

201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