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档案信息共建共享机制的技术路径与法律思考--以南京市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管理为例
2015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条例》的实施是贯彻落实《物权法》关于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举措.伴随着相关立法的不断完善以及信息化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南京房产档案馆迎来了第二春.2016年4月29日,南京市不动产档案管理中心的正式挂牌,为房地产统一登记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法律保障.2016年6月28日,南京市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由此揭开了南京市房地产产权交易、登记、转移、变更到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资料管理利用的新篇章.
行政事业单位 档案管理 信息共享 资源整合
王红红
南京市不动产档案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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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464
201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