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出资的二元类型:证成、识别与展开
隐名出资问题因其在实践中的复杂性,一直尚未完成制度定型的目标.通过法律解释的方法,可从《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4条的规则设计中,探寻隐名出资类型区分的基本方向,并逻辑地将其建构为“协议取利型隐名出资”与“纯粹挂名/借名型隐名出资”两种类型.对司法裁判案例的实证化分析表明,实际出资人是否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是用以区分两种类型的核心要素,辅之以合意、出资、知情与否等要素可证成前述判断.经由是否参与公司经营,与对隐名要素的再认识,可完成隐名出资在股东资格认定(静态)与股权转让(动态)中的类型识别,并在此基础上完成规则的体系化展开与适用.
公司法 隐名出资 法律规制 司法认定
赖虹宇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506-519
201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