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债权人保护的公司清算制度之完善
保护股东、债权人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乃中国《公司法》第1条确定的立法宗旨.在公司清算中,全面贯彻公司法此一立法宗旨有赖于以债权人保护为中心对于公司清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这一结论的得出,源于本文对债权人保护在公司清算制度中的定位所进行的探讨.2008年5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得以公布,并于同年5月19日施行.该司法解释对于中国《公司法》第十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做了补充和完善,使得中国的公司解散和清算制度更具可操作性.在中国的公司清算制度中,债权人保护处于何种状况是本文要浓墨重彩之处.借此,可以站在债权人保护的视角来对中国的公司清算制度做一深层解读,以明确其中的得与失.
公司法 清算制度 债权人保护 立法模式
陈勇
新乡学院政法系
国内会议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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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688
201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