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民法总则》背景下的商行为制度检视

《民法总则》选择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对商行为立法存在消极影响.商行为与法律行为在概念上存在交汇与分野的关系.商行为的概念基础是法律行为,但商行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法律行为.营利性是商行为的核心特征,是化约商行为的公因式.在商人与商人、商人与非商人、商人与社会的多重关系维度内,商行为营利性的特质都构成对商行为进行独立规范的理论根据.

民法总则 民事法律行为 商行为 立法模式

马晶

国内会议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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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7-771

201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