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水质浓度超标倍数河流生态补偿量化的研究--以梁滩河为例
本文针对跨行政单元的污染型河流,选定河流上下游行政区政府为补偿主体,以水域功能目标为补偿基准,在污染物通量核算模型基础上,引入了均衡因子的概念,在考虑研究主要污染物COD削减成本的情况下,建立了水质浓度超标倍数核算模型,核算多种超标污染物的生态补偿量.研究以梁滩河流域为例核算生态补偿量,结果表明:核算过程简便,核算结果基本能够反映区域污染特征,符合“污染者付费”原则.本文最后结合梁滩河的生态补偿实践,对污染型生态补偿运行模式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建议.
河流污染 生态补偿量 均衡因子 水质浓度超标倍数
冉涛 袁秋平 曾嘉 齐静
401147重庆,重庆环科院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国内会议
重庆
中文
256-263
2017-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