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交叉性金融产品与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
在金融创新深化、混业经营加快、互联网金融兴起的背景下,中国交叉性金融产品与服务呈现快速发展态势,随之而来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问题逐渐凸显.在金融分业监管体制下,中国应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引入行为监管理念,统一交叉性金融产品与服务交易规则,明确监管部门职权和完善监管协调机制,更好地实现对交叉性金融产品与服务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交叉性金融产品与服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 行为监管 立法模式
朱伟彬 曾焕晴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 中国人民银行河源市中心支行
国内会议
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2015年会暨经济新常态·金融法治建设研讨会
北京
中文
36-43
2015-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