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与经济法的创新--以推动低碳循环发展的法治对策为视角
中国正积极构建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利用市场机制减排温室气体、推动低碳循环经济发展、实现绿色发展目标.碳排放权交易是一种特殊的市场机制,从其建立、运行到监管都始终贯穿着各种政府行为.根据现代市场经济法的要求,碳排放权交易中的管理性经济关系立足于并服务于基础性经济关系.在构建碳排放权交易监管法律制度时,现代市场经济法制应当科学回应政府与市场的互动关系,将市场决定与政府有为两大因素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推动中国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
碳排放权交易 监管机制 政府职能 市场机制
陈惠珍
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经济法新问题研究”高峰论坛暨第十七届经济法学博士论坛、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
广州
中文
20-27
2015-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