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专车”在法制轨道上行驶
“专车”是移动互联网下共享经济模式创新的产物,也是冲破出租车市场既有数量管制与垄断经营的结果.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和管制利益主体而言,“专车”的出现都是一个重要挑战.同时,它也呈现出了倒逼出租车行业改革的鲶鱼效应,固守旧有的管制策略和经营方式显然已经行不通.在实践中,“专车”服务在乘客人身和信息安全保障方面遇到了瓶颈,并且遭到了合法性质疑.目前来看,“专车”服务的法律关系结构比较多样,但以“四方协议”和“三方主体”模式为主,必须据此有针对性地设计规制策略.总体来看,在对“专车”进行规范的时候必须关注安全与创新这两大核心问题,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专车服务 市场准入 监督机制 供应渠道
胡国梁
中南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经济法新问题研究”高峰论坛暨第十七届经济法学博士论坛、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
广州
中文
195-203
2015-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