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激励型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律创制
专项转移支付制度自诞生以来就存在着分配制度不科学、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和专款被挪用、挤占等问题;建立激励型转移支付制度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率,高效完成项目建设.但是由于中国在转移支付方面缺乏统一的立法,因此尚无法形成标准统一、程序严格的激励机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财税法定的进程中,需要尽快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法》.本文主要从绩效管理、责任惩罚和监督体系这三方面论述如何创制中国的激励型专项转移支付制度.
激励型专项转移支付 绩效管理 责任惩罚 监督体系
邓拔萃
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国内会议
“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经济法新问题研究”高峰论坛暨第十七届经济法学博士论坛、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
广州
中文
306-311
2015-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