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农村生态污染与村民的环境权意识--对广东省部分农村的调查报告

为了解村民是否有保护农村环境的积极性,组织课题组于2009年至2013年间,采取走访、察看和收集问卷的方式,对广东省部分农村的生态环境和村民的环境权意识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调查.根据重点对珠三角的广州市、粤北的河源市和清远市、粤南的阳江和茂名市,共23个行政村采集的调查材料显示,农村的生态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由于其直接地、严重地影响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村民的环境权意识被激发,大多数村民非常乐意参与到保护环境的活动中来.这说明当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已经严重到威胁村民的生存的时候,村民产生了较强的环境权意.因此,面对日益严重的农村环境污染,可以建立一种良好的法律制度,组织村民来保护他们身边的环境.

农村生态环境 环境权意识 环境宣传 环保教育

陈丽华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经济法新问题研究”高峰论坛暨第十七届经济法学博士论坛、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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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361

2015-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