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海峡两岸司法协助发展的互惠进路
两岸司法协助是在互惠的基础上开展起来的,发展至今,由于不能在官方直接对话这一点上有所突破,遭遇一些瓶颈.然而应当相信,基于继续推动两岸经贸交往的目标,两岸司法协助存在互惠需求这一基本面没有变化.互惠具有绝大的包容性,它并不强求某种固化的形式.只要两岸互释善意,真诚审视在两岸司法协助法律框架、司法协助平台、司法协助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互惠进路依然为两岸司法协助向前推进留有充分的空间.
司法协助 体制改革 海峡两岸
刘宁元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135-142
2015-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