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司法与中国国际民事诉讼法之发展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和综合国力发生巨大变化.然而,中国的国际民事诉讼制度基本上还停留在改革开放之初的状态,存在着忽视个体权利、单边主义和保守司法的现象.而现代大国国际民事诉讼最为显著的特征是提升本国司法的全球竞争力、,突出当事人利益的保护.目前在中国国际民事诉讼法立法严重滞后的情况下,应强调二元论,突出国际民事诉讼法的特殊性,构建开放性的国际民事诉讼规则和体系.为此,中国国际民事诉讼应该强调“大国司法”,并着重于以下四点改革:一是转换思维方式,提升本国司法制度的全球竞争力,努力建设全球争议解决中心;二是改革国际民事诉讼制度,突出当事人利益的保护;三是中国国际民事诉讼规则应具有开放性和中立性特征,形成国内规则与国际规则的良性互动;四是培养大国法官的知识素养和胸国际视野,推进中国判决的全球化流动.
民事诉讼法 权利保障 立法模式
何其生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203-222
2015-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