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民商事诉讼管辖权规则的新发展--以保护性管辖权为例
在弱者保护方面,欧盟最早从管辖权方面给予弱者特殊保护.分别在《布鲁塞尔公约》和《布鲁塞尔条例》中对保险合同、消费者合同和个人雇佣合同中的弱势一方规定了特殊的管辖权规则,被学者称为保护性管辖权.但是目前,基于保护性管辖权在法律地位、保护对象和管辖依据等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欧盟法院通过具体案件的判决对其适用做出规范.最新的C-585/08和C-144/09判决对《布鲁塞尔条例》第15条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解释.为规范保护性管辖权,还需要国际社会引起重视,共同努力.
国际民事诉讼法 布鲁塞尔公约 布鲁塞尔条例 保护性管辖权
杨灵一
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262-270
2015-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