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紧急仲裁员制度
顺应国际商事仲裁实践的发展,许多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近年来相继修改其仲裁规则,增加了“紧急仲裁员制度”的相关程序规定,正式赋予了紧急仲裁员在仲裁庭组成之前发布其认为必要的紧急救济措施的权力.该制度的出现有效的弥补了当前仲裁庭在临时救济方面的不足,为完善仲裁机制,更加及时、全面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一整套的制度保障.然而,实践中面临的紧急仲裁员所做的裁定不能及于第三方、紧急情况的认定标准以及紧急裁定的执行等问题也考验着这一新兴制度.
国际商事仲裁 紧急仲裁员 法律制度 司法实践
周清华 张丹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中基宁波集团法务部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272-278
2015-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