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2005海牙《协议管辖公约》:我国进退之选择
海牙《协议管辖公约》议定于2005年6月30日,迄今已近十年,已有国家签署并批准该公约,还有一些国家正在努力为加入该公约作积极的准备.中国是否应当考虑签署并批准该公约?这个问题不仅对于中国商业界,而且对于外国投资者,都是非常重要且令人关注的.考察该公约所涉及的几个核心法律问题的相关中国法规定,本文作者的结论是,中国应当可以接受该公约,而且应该签署并批准之.
国际民事诉讼 协议管辖公约 法律适用 司法实践
涂广建
澳门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475-484
2015-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