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播厅”界说--电视综艺节目研究之一
演播空间是综艺节目生产制作与观众消费的重要场域.学界对综艺节目演播空间的界定,除粘滞于“厅”“室”的混用外,大多数学者采用简单范式的定义,将它界定为“电视节目制作的空间”、“常规基地”,或“视听艺术创作的场所空间”.虽说界定的切入点各有不同,但大都秉执固定的静止的理念,把演播厅简单视为中性的建筑空间,这已经影响到电视综艺节目的制作与研究.从复杂性出发进行多维界定,演播空间不仅仅是被动的、中性的容器,更是具有生产性的节目呈现空间,“厅”比“室”更能指称当下综艺节目的空间现状和创作需要.
电视综艺节目 演播空间 时空形态 审美情趣
林隆强
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影视现状与新媒体发展”学术论坛暨“互联网+”时代的影视创新发展青年学子论坛
福州
中文
142-148
2017-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