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监督权的双重属性与规范性含义--基于中国宪法文本的解读

监督权是中国宪法特有的概念装置,也是舆论监督实践的合法性依据.但是在立宪主义语境中,它面临着一系列解释困境.本文采用政治宪法学的视角,发现了监督权概念具有公民权利与人民主权的双重属性,其真实含义是一种权威型治权.此外,为了祛除监督权概念的内在张力,实现其内涵的安定性,本文又用商谈理论重构了它的正当性基础.在此基础上,本文将监督权概念的规范性含义确立为“协商型治权”.

宪法 监督权概念 双重属性 规范性含义

李洋

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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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4

2015-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