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判意与媒介审判:基于对2013年三大热点案件的分析
媒介报道是否影响了司法审判的讨论—直备受关注.本文在对2013年发生的复旦投毒案、李某某等人轮奸案和陈永洲案三大热点案件进行分析后发现,媒介报道很难影响司法审判,媒介在报道和评论中对案件及涉案人员所做的推断性、分析性的评判意见、意图或意向是媒介判意,而不是所谓的媒介审判.媒介判意虽然在实践中有多种表现,但都无法掩盖它作为一种法律评判、捍卫司法公正和受政府与公众双重影响的本相.此外,对于司法系统而言,亟需在推进司法独立和司法公开的基础上,辨析媒介判意,以吸纳其中的合理成份,并努力规避其可能的偏失.
司法审判 媒介判意 公众舆论 法律责任
卢家银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56-65
2015-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