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舆论监督与审判权的冲突与契合--以新闻媒体与人民法院和谐关系之构建为视角
新闻媒体对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进行新闻舆论监督本是民主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但现实中新闻舆论监督对审判权的独立公正行使客观上产生了侵犯的效应,从而引发了二者之间的冲突.虽然新闻舆论监督与审判权产生冲突有其深层次原因,但二者的关系是整个法治社会结构中的一大基本关系,二者均有宪法基础,其在实质上都是为了实现公民的基本权利.二者在相容并行的同时密切联系,在社会规范和控制方面发挥着各自重要的作用,呈现出一种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因此,作为矛盾的统一体,新闻舆论监督与审判权在冲突的背后存在着契合.应从这种契合出发,从法律制度、新闻媒体、人民法院三个方面着手,以新闻媒体与人民法院的良性互动来化解二者间的矛盾冲突,构建一种新闻媒体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和谐关系,做到既能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又能保障审判权行使的独立、公正和权威.
新闻舆论监督 人民法院 审判权 权利冲突 和谐关系
荣明潇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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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08
2015-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