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一体”模式下集体经济的创造与分配:以贵州为例
“村社一体”是新时代振兴乡村集体经济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贵州近年推广该模式,借助“精准扶贫脱贫”政策、“三变”改革,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将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既有集体资源、以及社会支持资金,采取出租、入股、放贷等方式到专业合作社或其他新型经营主体之中,“再造”村级集体经济;同时,将村集体经济收益以分红方式扶贫和分配给农户,取得较好效果.但是,这种“村社一体”发展模式会导致集体资产“三权”不明晰,存在流失可能;“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致使村支两委和合作社主要成员的工作量繁杂,无暇顾及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收益创造和分配过程缺乏监督,容易造成贫富两极分化、形成乡村社会新风险.
乡村集体经济 村社一体模式 组织形式 运行机制
陈全功
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136-143
2017-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