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机动地制度:历史演进及未来展望--机动地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根本路径
我国农村改革后,村组集体的大部分耕地实行“两权分离,承包到户”;同时,村组预留了一部分机动地,以备调剂使用.因此可以说,农村机动地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产物.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集体可以留下少量机动地,暂由劳多户承包,以备调剂使用”,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提出关于机动地的政策.这一政策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集体可以留少量机动地,这是对机动地数量的限制性要求;二是机动地暂由劳多户承包,这是明确了机动地的主要经营方式;三是机动地用以调剂使用,这是明确了机动地的主要功能(用途).
农村机动地 历史演进 经营管理 数量控制
刘强
农业部经管总站负担督查处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246-248
2017-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