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与监管:动因、困境及对策
在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如何对社会组织进行培育和监管,推动其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养老服务,满足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成为政府和学术界高度重视的重大社会问题.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是指面向社会,为全体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关怀等公益服务的非会员制社会组织和会员制社会组织,它在养老服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目前中国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面临严重的培育与监管问题,阻碍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其中,培育方面的问题有:资金支持不足、养老服务人员存在缺口、法律法规滞后和双重管理体制的存在.监管方面的问题有:监管主体单一、监管标准不完善、信息公开共享程度低、监管手段落后单一.针对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与监管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本文从多方筹资渠道的完善、人才培养体系的健全、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双重管理体制的改革、监督管理机制的完善以及能力评估机制的改善这六个角度寻求应对措施.期望通过以上应对措施,为中国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培育与监督提供参考与借鉴,推动中国养老服务事业的进步.
养老服务 社会组织 培育体系 监督管理
谷千乔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国内会议
厦门
中文
448-456
2017-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