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一带一路”与我国标准化法律治理的探讨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必须高度重视标准化法律治理的问题.不断完善我国标准化法制,重视软法规制标准化合作的作用,利用现有区域及国际性组织平台,建立”一带一路”标准纠纷处理机制,才能使我国在”一带一路”建设进程中由标准的接受者转变为标准的主导者与制定者.

标准化工作 法律规制 纠纷处理 合作机制

陈洪超 张春杨

广东理工学院

国内会议

“标准化与治理”第二届国际论坛

长沙

中文

31-35

2017-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