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私法看民法典的适用范围
民法典草案关于地域适用范围和属人适用范围的立法草案条文均存在不当或值得商榷之处.地域范围中的”民事活动”一词的含义有待澄清,属人适用范围的规定则显不当.既然民法典与国际私法典分别立法,民法典中并无规定这种地域适用与属人适用的必要.即使是在分别立法的情形下,民法典的制定也应当听取包括国际私法学界的其他部门法学界的有益建议.这样才能制定出一部好的法典.
民法典 地域适用 属人适用 国际私法
袁发强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143-149
2015-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