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法律适用阐明问题
判决文书的进一步公开和加强说理己然是我国司法改革中的重点问题,判决说理通过法院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以及判决主文书写中法律依据和诉讼请求、争点等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展现法官的理性思维和逻辑判断,究竟通过判决文书展现的这一思维过程是否合乎逻辑、是否能获致当事人、法律共同体和社会公众的接受与认可,当然受制于很多因素.因涉外民事纠纷法律选择方法之特殊性,涉外民事审判中对案件性质的界定和法律选择原理、法律适用结果均表现出不同于国内民商事案件的特别之处.加之,涉外民商事判决常需要外国法院的协助承认和执行,法律适用的依据以及法律选择中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对于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尤为重要,这些因素均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法律适用的阐明提出更高要求.
涉外民事审判 诉讼程序 法律适用 司法实践
马永梅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474-479
2015-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