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金融消费争议解决机制之比较--以金融评议中心与金融仲裁制度为核心
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金融创新,两岸的人民投入、参与金融消费行为的态样、程度与日俱增,相关之金融交易纠纷已成为两岸共同存在之法律问题.而伴随着两岸贸易、金融及社会、文化间之开放交流越来越频繁、深化,两岸间法律制度之整合及司法的互助、合作,势必将成为未来两岸交流之核心与目标.为促使两岸法律和平交流与整合,达到求同存异、共同发展的目标,本文尝试从金融消费者②之角度,探讨于发生金融商品之消费争议时,如何藉由两岸现行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来保障其应有的金融消费者权益.进而比较两岸对于金融消费争议解决制度之异同,期能对两岸未来金融法律规范之整合及交流,有所助益及促进.
金融消费争议 替代性争议处理机制 立法模式 海峡两岸
魏光玄
逢甲大學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67-184
201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