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民法教育基本认识论--兼对法学教育中国模式之检讨

大陆法系下法律人所受教育必须有本科法学教育.本科法学教育的基础是民法教育.民法教育应检讨所谓的中国模式或中国特色教育.中国本有优质的民法典、民法著作和民法大家.基于优质上的民法教育才是本科学生所应受的原汁原味的法学教育,民法教育必须由民法教授来授课.民法教授不但要有民法理论功底,而且要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民法教育方法应是案例式教育,学生须有清晰的民法层面上的民法原理和民法适用上的方法论.以民法认识、师资认识、教材认识、法典认识和方法认识来检视所谓的法学教育中国模式,既无科学性,也无形成和发展的必要.

高等院校 民法教育 案例式教学 法律思维能力

施建辉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南京,210096

国内会议

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教育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依法治国与法学教育”论坛

北京

中文

16-20

201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