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司法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研究--以芜湖地区实务部门为样本
2013年8月15日,教育部决定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双千计划”的核心是“高校-司法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的建立.实务部门认为当前培养的法科学生质量较好,参与法律实务态度积极,但实践能力不足.探索“高校-司法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是有效提高法科学生实践能力的途径,十分必要,不过由于实务部门自身定位和互聘机制的不健全导致其参与法学教育的热情不高.实务部门转变观念、法学院制定方案细则并完善联合培养保障机制可以克服困难.法学院建立分类培养、实务部门建立实践导师制和法科学生树立自主成才的理念是适应联合培养机制的一些做法,对促进当前法学教育,实现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目标亦有帮助.
高等院校 法学教育 联合培养机制 实践能力
彭凤莲 张雷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 常州大学
国内会议
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教育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依法治国与法学教育”论坛
北京
中文
78-88
201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