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法科研究生培养的优势及其可借鉴性
牛津法科研究生主要包括授课型研究生与研究型研究生两种类型,具有以下特色:两种类型的研究生学位存在层级与并列双重结构、两种类型的研究生都强调学术能力的培养、两种类型研究生课程设置差异较大、研究型研究生硕博培养衔接紧密、授课型研究生普通培养与特色培养相结合.其成因主要是因为现代法学教育转型的影响、适应法律人才的社会需求以及立足本校优势资源.牛津法科研究生培养具有师资团队化程度高、课程设置数量少、教学内容精深、培养方式优势互补等优势.我国可以从密切教师团队合作、优化课程设置、深化教学内容、改进培养方法等四个方面尝试借鉴牛津法科研究生的培养制度.
研究生教育 法学教育 课程设置 教学实践
彭海青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081
国内会议
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教育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依法治国与法学教育”论坛
北京
中文
183-189
201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