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大法律职业视域下企业法务人才培养的思考

多年来,高等法学教育一直以培养定纷止争的司法法务人才为宗旨,这种狭隘的法律职业观造成了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的脱节.本文提出了大法律职业概念,即将企业内部设置的专门管理法律事务的职业人纳入法律职业,以大法律职业为导向进行高等法学教育的分类培养,并对企业法务人才培养的理论基础、培养模式等进行了探讨.

高等院校 法学教育 企业法务人才 分类培养模式

马秋

大连大学法学院 大连116622

国内会议

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教育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依法治国与法学教育”论坛

北京

中文

190-195

201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