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隔离”司法考试和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活动的设想

司法考试是想从事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的和不想从事“法律职业”的法学专业学生必须努力通过的考试,已经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的强有力的指挥棒.司法考试考什么学生就学什么,法学院校就教什么;司法考试怎样考学生就怎样学,法学院校就怎样教.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引导对我国法学教育已经造成(1)法律人才同质化、(2)法律人才知识体系残缺等严重损害.削弱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消极影响的有效方法是“隔离”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具体措施是禁止在校生参加司法考试.

高等学校 法学教学活动 司法考试 知识体系

徐祥民

中国海洋大学 青岛 266100

国内会议

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教育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依法治国与法学教育”论坛

北京

中文

258-267

201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