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日本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制度改革效果评介及其启示

日本2004年实施的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制度改革是适应社会转型的应对措施,主要目标在于增加律师数量,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创设研究生教育层次的法科大学院,实行新的司法考试制度和司法研修制度.学者对改革效果存在争议,有的学者肯定成绩是主要的,另有学者则认为改革目标没有实现,还有学者则直接宣称改革失败了.面对改革效果不尽如人意,为了实现改革目标,学者提出了加强法学本科教育和完善法科大学院制度的不同改革建议.日本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制度改革效果给予我们的启示是:在国家实行统一的竞争性司法考试制度背景下,司法考试注定是法学教育的中心,法学教育只能是应试教育.

高等院校 法学教育 司法考试制度 教学改革

邹爱华

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湖北武汉430062

国内会议

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教育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依法治国与法学教育”论坛

北京

中文

298-311

201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