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核苷(酸)类药物超年龄用于慢性乙型肝炎儿童的循证证据

对于儿童尤其是16岁以下儿童的抗病毒治疗存在超说明书年龄用药的问题,根据《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超说明书用药必须有充分的循证医学研究结果等证据支持。基于此,对国内外CHB指南中关于NA拥于儿童的推荐意见进行综述。恩替卡韦、替比夫定用于16岁以上患者是中国说明书批准的适用年龄,故16岁以上患者使用恩替卡韦或替比夫定不存在超说明书用药。若患儿年龄小于16岁或选择其他药物治疗,则开始治疗前应与儿童及其父母讨论治疗可能存在的用药风险与获益,在充分知情同意的基础上,2-11岁儿童可酌情选用拉米夫定、恩替卡韦抗病毒治疗,12岁以上儿童除拉米夫定、恩替卡韦外,还可酌情选用阿德福韦脂、替诺福韦脂治疗。

慢性乙型肝炎 儿童患者 核苷类药物 循证医学

肖桂荣 陈燕华 徐珽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药学部,四川 成都610041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药剂科,四川成都610041

国内会议

第一届全国临床用药风险监测与防控学术研讨会

沈阳

中文

117-118

2017-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